鼎实2018年给客户的信

2018-02-01 来源:鼎实|鼎实

尊敬的客户朋友:

新年好!转眼间鼎实系列已经与您共同历经三载市场风雨,而鼎实系列产品也从一个初生儿茁壮成长为一个俊美青年了。为何说俊美呢,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鼎实系列产品还是有一定颜值的,无论是从盈利比例、平均收益来看,均远超同行。2017 年初,公司提出要坚定的贯彻“龙头思维”:把资金集中在有竞争优势,已经建立起较高的壁垒,有护城河的投资标的上。而 2017年全年下来,市场也表现出强者恒强,行业集中度提升的格局。2017 年是我们投资效率提升、产品体系进一步成熟的一年。这也是公司三年多来通过全市场的盈利来源研究覆盖、持续的投资摸索,不断提升投资认知而带来的结果。

同样令人欣喜的是,通过三年时间的发展和验证,客户的配置体系也已趋于成熟。我们追求每一位选择了我们做资产配置的合适的客户,可以做到长期下来是盈利的,并能获取长期复利。

要实现这个追求,从投资的角度来说,要不断挖掘更多的α,追求确定性,同时要不断的降低相关度。投资端通过分析和尽调尽可能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度,但未来市场环境是不断变化的,影响投资的因素很多,更重要的是变化发生时如何正确的应对。而投资配置的过程中要做到客户的体验要好,要比较容易理解,要比较简单就能做到。这就需要我们更深入地跟客户互动,做到真正的理解客户,根据客户的资金情况、风险承受能力、专业认知能力、投资时长、投资性格,协助客户循序渐进做既要适应市场、又要适合自身的资产配置。要通过前置的服务和沟通,帮助客户真正的认知自己,建立合理的预期,减少甚至杜绝客户做出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配置决策,杜绝客户”All In”赌单一投资标的等等。其实要做到很不容易,很多客户以前是买信托的,信托同质化很严重,客户以自选为主,并不涉及配置。而转向资产配置需要客户和我们建立起信任,还需要帮客户提升对投资的认知。在这个过程中,客户给了我们极大的信任和支持,我们也找到了一批理念高度一致的客户,我们的同事说有些客户向身边的亲戚朋友推荐我们,说的一些话基本和我们公司员工都一样,这些都是让我们非常感动和感激的。

在引导客户合理配置上,整体来看我们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从每一个客户个体上,还没有做得很到位,但即使如此,通过这两年的努力,客户的盈利比例已经非常高,这得益于公司的理念:始终用谨慎谦逊的心态面对市场,不知道的永远比知道的多。伟大的基金经理永远是凤毛麟角,需要不断跟踪,动态持有,最终才能淘到能穿越时间河流的伟大基金经理。而未来淘到的这些稀有的投资标的,将会给我们的投资生涯创造 80%的回报。我们也把这一理念跟客户分享,时至今日,只要是彼此合适,我们有信心能循序渐进地帮助客户的投资理财逐步走上正轨,并且过程将相对轻松简单。

在此新春之际,再次感谢您给予我们的鼓励、包容、支持,2018 年,我们将更兢兢业业地努力,引用昨天公众号里一篇文章的词“禅心”、“同理心”:用禅心做产品:追求更本质、更精细、更有难度、更有护城河、更有确定性。用同理心做服务:追求把专业的事情简洁化、通俗化、人性化;更理解每一位客户,更好的沟通、更好的共同成长。这两者需要分别地做到极致,同时又极致地融合。

祝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同时收获财富和心灵的丰裕!

鼎实客户部

2018 年 月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广州市好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客户服务

联系我们

4006-823-845

hdd@dingshi.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