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6
2020-08-26 来源:鼎实|鼎实服务部
摘要:对于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需要满足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列明的条件,只有通过合格投资者认证的个人及机构才有购买私募类产品的资质,那么认证为合格投资者需要哪些材料呢?
对于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需要满足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列明的条件,只有通过合格投资者认证的个人及机构才有购买私募类产品的资质,那么认证为合格投资者需要哪些材料呢?本文为您详细道来,文章附详细清单,有需要的可以收藏。
合格投资者又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两者需要提供的材料稍有不同,如果您是个人投资者,认证为普通或者专业投资者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其中基本材料和资产证明材料均需提供:
可以看到专业投资者跟普通投资者的区别除了在金融资产上面更加严格,专业投资者还需要提供2年以上的投资经历证明。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认证成为普通投资者还是专业投资者,两者的区别在于一、信息获取:专业投资者可以接收经营机构的任何风险级别的产品信息及材料,而针对普通投资者,经营机构只能向您推荐与自身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无法接收到任何高于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信息或材料;二、交易流程和风险匹配:专业投资者在交易流程上更快捷,可以直接购买高于自自身承受能力的产品,而普通投资者如主动提出并坚持购买高于自身承受能力的产品,需额外签署《产品不适当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并完成其他确认程序后,才可以购买,另外普通投资者在冷静期内,有更多时间考虑,并接到经营机构更多的风险警示、风险告知等回访电话。
如果您是机构投资者,当认证为普通投资者或专业投资者时,认证所需的基本材料相同,但资产证明材料有所不同,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所示:
特别注意: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和私募基金管理人(除投资于该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机构投资者只能豁免冷静期和冷静期回访,其他步骤需要按照一般的专业投资者流程进行。
(2)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不需要填写风险调查问卷、风险揭示书、资产证明、风险产品匹配、合格投资者承诺、冷静期、冷静期回访等步骤。只需要填写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和相关身份或资质证明即可。
(3)风险调查问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逾期再购买新的私募基金产品,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如果是同一产品持有超过3年的投资者,无需再次进行风险评估。
附金融资产证明提供形式参考:
金融资产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书)模板:
收入证明模板:
合格投资者在购买私募基金时,签署材料的先后顺序也是需要注意的,具体请参考:
以上1-4可以与打款同一天签署,但6必须在完成签署合同和打款后24小时签署。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广州市好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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