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情况说明

2019-02-12 来源:鼎实|鼎实

摘要:尊重知识产权,并以保护促创新,构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由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移动新媒体平台相继出现,其中微信公众平台的使用量位居首位,数百万的公众号每天输出大量的文章。很多企业在微信公众号初期运营过程中由于缺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侵权风险意识,容易出现一些不规范行为。但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的逐渐加大,各种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也逐渐建立,整个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相应增强。


鼎实(微信号:dingshicf)是由广州市好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官方微信公众号,该公众号在早期的运营过程中,按照行业内约定俗成的“取得授权”、“注明作者”等转载所要求的流程对有关文章进行转载,当时并未意识到文章内的图片需要进行另外申请授权,导致出现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但经广州市好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相关权利人积极地沟通,上述纠纷均已经得到有效的解决。


现将鼎实(微信号:dingshicf)曾经有过的纠纷处理结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与上海著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之间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详见【2018】沪0104民初6367号民事调解书)

鼎实于2014年2月18日转载了标题为《24节气图,张张“美到窒息”》的文章,该文章中14张节气配图的版权归上海著清商务咨询公司所有。上海著清商务咨询公司于2018年4月1日提起诉讼,后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于2018年5月29日达成调解协议,顺利地解决了上述侵权纠纷。


二、与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详见【2018】粤0305民初10690、10692、10694、10696、10697、10699-10707号民事调解书)

鼎实于2013年至2014年间所转载的文章中,有14张图片的版权归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所有,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提起诉讼,后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于于2018年6月22日达成调解协议,顺利地解决了上述侵权纠纷。


三、与上海佰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原告撤诉,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口头裁定撤诉)

鼎实于2017年11月16日按照正和岛的转载要求转载了正和岛(微信号:zhenghedao)在2017年11月8日发表的标题为《研究25年,心理学家发现幸福的秘密》的首发非原创文章。2018年11月2日,上海佰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广州市好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积极应对,后原告上海佰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动申请撤诉,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口头裁定准予原告撤回起诉,并计入笔录,不再另行制作民事裁定书。


经历过上述案件之后,广州市好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我国知识产权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运营鼎实公众号,尊重知识产权,并以保护促创新,构筑自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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